更新时间:2022.09.01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客观行为包括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简单客体。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森林法构成盗伐林木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刑事立案。如果行为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二至五立方米以上;或者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盗伐林木立案标准如下: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
盗窃罪不会间接侵犯人的生命、身体安全,而盗伐林木罪因为破坏了生态环境,还会间接侵犯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盗窃罪仅导致现实的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而盗伐林木罪不仅导致现实的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而且导致子孙后代的生态环境恶化。而且,在相同条件下,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在于: 1、侵犯的法律利益不同,前者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后者是国家对森林和森林的管理制度和森林的所有权;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后者可以由自然人和单位组成; 3、对象不同,前者是普通财产,后者是正在生
违反森林法构成盗伐林木罪的,需要立案。如果行为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二至五立方米以上;或者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