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表见代理的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如果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为的行为而不作为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第三方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应当承担责任。
表见代理的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如果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为的行为而不作为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第三方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应当承担责任。
表见代理的无权代理行为一般是由代理人承担责任;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
在我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时侵权,由于凡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行为人承担的责任:当无权代理行为不被被代理人追认时,无权代理行为归于无效,所订合同的效力不能发生,相对人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受到的利益损失,皆因代理人无代理权而造成,为了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保护相对人利益,法律规定无权代理人应对相对
一般来说总公司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公司正式聘任的分公司经理,是分公司的法定负责人,其依法对外享有分公司的代表权,享有管理分公司、代表分公司对外签约的权利。但是如果公司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签订合同之前已知道公司的限制分公司经理权力的内部规定,且对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超越代理权限,就是指代理人超出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的行为,这种代理是无权代理,所以一般不对被代理人生效。也即,超越代理权限所作出的代理活动,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超越代理权限与代理权终止后仍从事代理行为以及狭义
对于法定代表人超越其代表权所行使的行为,应当由公司对造成的法律后果进行承担;该情形属于表见代理的情形,但对方若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了其代表权限实施代理行为的,则不构成表见代理,应当由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由法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资金。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人设立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