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仲裁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商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仲裁主要包含三个过程,立案、判决、结案。事主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理当提交申述书,并依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员会理当自收到申述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议。仲裁委员会决议受理的,理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7日内将申述书的副本送达被
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双方协议提交争议的第三方,第三方判断争议是非曲直并作出裁决的解决争议的方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以下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
劳动仲裁的主要仲裁请求有: 一、确认劳动关系; 二、解除、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四、支付拖欠劳动报酬; 五、支付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六、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七、支付防暑降温费; 八、支付冬
1、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2、仲裁的特点如下: (1)自愿性 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
可提交劳动仲裁的案件的种类: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关于签约、履行、变更、解约、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以及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工作待遇的纠纷等。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申请劳动仲裁的意义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中代理人种类的规定:一般可分为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朋友、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援助人等。而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法院指定的法定代表人等。
仲裁员的工作内容: 1、接受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2、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与事实有关的调查;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