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是需要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依法判决的,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政案件办理期限,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普通行政案件的是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一审审理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审理期限,但根据司法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规则,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根据相关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1、普通程序,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2、简易程序,3个月
行政侵权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行政诉讼上诉期限十五日。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的二审审限,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
行政再审的审理期限通常是3个月。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
公诉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普通程序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2个月内进行宣判,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属于4类案件(交通
公诉案件提交人民法院后,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在简易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从受理案件那日起二十日内审结。对于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案件应当从受理那日起两个月内审理,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属于四类案件的交通十
行政再审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