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申请赔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出工伤后都按照下列标准来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一级伤残赔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赔25个月的本人工资;而伤残津贴则是一级伤残赔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赔本人工资的85%等。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后,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标准。
工伤休养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工伤保险机构需要赔偿项目如下: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伤残等级概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留有劳动关系且伤残等级在一至六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申请工伤保险赔付的办法: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
工人因工负伤,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工地工伤保险赔付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工伤保险理赔程序: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相关资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
临时工已买商业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但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都必须购买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入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工伤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