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1、有权委托代理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叫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当事人的支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律师叫代理人,不是独立的一方,必须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办事。因此,辩护人不能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能行使辩护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分
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从程序上作出处理。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民事诉讼立法对被诉主体是否适格未作受理条件规定,即对被告应诉应该具备什么条件等资格审查
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从程序上作出处理。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民事诉讼立法对被诉主体是否适格未作受理条件规定,即对被告应诉应该具备什么条件等资格审查
1、有权委托代理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叫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当事人的支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律师叫代理人,不是独立的一方,必须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办事。因此,辩护人不能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能行使辩护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分
附带民事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下列人员: 1、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 2、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的监护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3、刑事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质损失的,由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为:开庭审理时,一般应当分阶段进行,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审理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程序参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 1、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同时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2、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监护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3、刑事被告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
诉讼主体不适格法院不会受理案件,会驳回起诉。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原告需要是被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原告不具备起诉资格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诉讼。如果原告无权起诉,法院即使依照实体法作出判决,也应从程序上予以处理。如果被告不符合条件,则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在民事诉讼立法中,被告人是否应当具备资格,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只能
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范围主要包括: (1)刑事被告人; (2)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 (3)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或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的监护人; (4)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