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7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如果是因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续签被拒而终止的,劳动者有补偿。劳动者没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能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决定不续签的,不需要赔偿,但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决定不续签的,没有补偿;如果是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的给予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劳动合同到期,因员工处于孕期状态,用人单位不得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在法定续延情形消失后,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
要看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不一定。因为有法定的顺延时间,即劳动合同虽然到期但是出现了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是不能终止的,只能等到法定情形结束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有没有赔偿,要视下列情况而定: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终止,如果是公司由于法条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无法履行的,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