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期限规定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是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也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时间根据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一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主要包括人身自由罚、行为罚、财产罚、声誉罚。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处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
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些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也就是说,一般的行政机关都享有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一般是九十日内,从行政机关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机关依法应作出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警告处罚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的解释如下: 1、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2、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
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些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我国行政机关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种类分为适用简易程序可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的是警告或对公民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等;以及使用普通处罚程序作出的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