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灭,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都必须继续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亲权行使方式的变化,而使父或母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法定的义务的要求有所不同。 (一)未成年子女归父或者母
对继母是否有赡养义务可通过如下规则判断:若继子女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若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继子女就有义务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但不赡养继父母的,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配或者少分配。赡养是指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对方有抚养权却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先进行协商,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如果对方同意变更,则可以由当事人抚养孩子;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且拿出对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证据,法院
父母未抚养子女的,只要父母主观上没有恶意遗弃子女的故意以及没有犯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子女罪行的等,则未被父母抚养过的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具有赡养义务。子女
这个需要看情况分析,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关系,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而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不能。 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并且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权利义务的享有与承担是平等的。 2、对于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
妻子不履行性生活义务导致夫妻情感破裂的,丈夫一方可以提出协议离婚,如果妻子不同意的可以进行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继子女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就对继父或母没有赡养义务;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或母就有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