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检察院可以不起诉的情形有: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3.经特赦令免除处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已经过追溯时限的。
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情形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还有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
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
我国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做笔录猴不予起诉的条件为: (一)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五)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具体如下: 1、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还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2、怀疑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如下: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
检察院不予公诉的情况主要有: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法定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请求如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因通奸怀孕的除外;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1、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明确的被告,不是适格的原告等等法院不予受理; 2、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约定不起诉的;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情形等。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没有明确的被告信息,或者送达地址等,无法确定被告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2、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或者事实和理由的,人民法院无法根据其请求进行判决,所以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3、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