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1.工伤不存在生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为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 二、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为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伤残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
工伤10级一般能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即49000元。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十级伤残
职工因工受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的,工资4000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应当赔偿28000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伤残十级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4、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伤评定为九级伤残并且工资为6000的时候,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赔偿三万五千元,除此之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
工伤伤残十级要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地区不同可能赔偿不同,以佛山为例。十级工伤赔偿标准2015(佛山)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 3、交通费:300-1000(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