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农村承包耕地被占用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擅自占用耕地的行为,为法律明文所禁止。
首先,因征地拆迁的宅基地的补偿有法可依。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该条还规定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农村土地卖了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擅自将农村土地转让行为违反法律,属于无效行为。
承包土地合同没到期,村里要强行收回的,承包人可与对方协商,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
1、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2、《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地随房走”原则,其占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房屋继承人继续使用。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其不具备所有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不能进行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
农村宅基地孙子不可以继承。因为任何人都没有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农村宅基地属于国家和村集体的财产,不是个人的合法财产,更不是遗产。任何人都没有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所以孙子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需要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办理土地证过户材料如下: 一、需要携带的材料 1.转让方持原土地使用证、被转让方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提出申请。 2.申请通过,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农村土地确权后不可以买卖。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确权后个人只有使用权,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买卖、交易,如果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