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民政局将不办理离婚手续: 1.男方双方中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则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可以至法院提起起诉; 2.男女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没有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可以通过诉讼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拖欠工资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员工的可采取的救济方法具体如下: 1、与公司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2、通过第三方组织进行调解; 3、进行投诉举报; 4、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被拖欠工资后,当事人没有证据的,当事人应当尽量收集证据,例如证明劳动关系成立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死者生前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我国法定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配偶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 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在民办学校的章程中应包括学校终止条件;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这是指民办学校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终止的情况。民办学校被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当然就不能再
现在离婚女方能够分得的财产,需要看具体案件中双方存在哪些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来说,如果双方有共同所有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争取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如果双方有共同所有的动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也可以请求分割能够进行实物分割的动产。例如:
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四种: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是仅有一方过错,无过错方才可以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不得请求。另外,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还有两个条件,第一是
公司发展的规模达到一定的程度,通过公司领导层的相关决策,会考虑设立一个分公司来拓展市场的业务,但是设立分公司,也有一定的限制性条件,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分公司必须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定不可以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在刑法理论上,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共同犯罪不出不同的分类。 以一个主体是否可以构成犯罪为标准,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任意共同犯罪,指该罪名可以只有一个犯罪主体,当两个犯罪主体共同实施该犯罪,就构成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的地方是在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遗产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1、如果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原居住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管辖;如果遗产为不动产的,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管辖; 2
房屋遗产继承这样按顺序分派: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子女作为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分配父母遗产
丈夫去世之后,剩下的财产就是丈夫个人的遗产。这时候,当然会涉及遗产的分割问题。一般来说,自然人少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这时候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内容来执行。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继承中,丈夫的遗产要按照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