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再婚家庭的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则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若是继父母立有遗嘱,且遗嘱中没有指定继子女为继承人的,则继子女不能继承财产。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子女关于法定继承权的确定,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有遗嘱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
继子女的继承权是在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中获得的。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可以让继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同样都受我国法律保护。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也同样享有继承权。在继承遗产时,同样作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对财产进行分配。
继子女的继承权的确定,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积极条件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2、消极条件 法定的丧失继
重组家庭的继子女也有赡养的义务。法律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子女继承财产的条件如下: 1、继承应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 2、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3、遗产应属于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
继子女的继承权的确定,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但首先要证明是否存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扶养关系,扶养关系指继父母或继子女间的一方,对他方承担了以扶助、供养为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要求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并且长达一定的时间。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