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代位继承的发生条件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3、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继承份
当房产遭遇继承分房法律规定有: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涉外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以其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为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般是以营业执照上
法律上对继承权的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一开始,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人的范围确定。有关利害关系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是决定利害关系人是否有权成为继承人的依据。 2、遗产的范围确定。对被继承人来说,其生前对其财产的处分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死
代位继承是否能继承全部遗产的确认方式: 如果被代位人是继承人的唯一继承人,则代位继承能继承全部遗产,若其不是唯一继承人的,则其无法全部继承遗产。 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
关于公司股权继承的法律依据,相关内容如下: 1、《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2、
父母遗产继承权是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有同等的继承权。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对于进了主要抚养义务的或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其
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
继承程序需要下列材料:公安机关、医院出具的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日期的户籍日期或者死亡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的主要遗产所在地证明和遗产种类、数量、折扣清单;继承前债权债务证明;继承人的遗嘱原件、遗嘱公证书、委托书、危急情况下的笔
代位追偿法律依据: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