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
在政府府征收土地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中,有苗木花卉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花卉补偿一般要根据花卉的生长阶段、规格特征,以及每亩的合理株数进行补偿。由于花木移植具有季节性和专业化,如果以移裁为主,政府将根据不同季节按苗木价值的20%
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为: 国家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自愿离婚协议书需要包括以下的内容: 1、标题; 2、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年龄、民族、职业、身份证号码以及住址; 3、双方自愿离婚的具体时间; 4、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例如: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抚养的起止时间、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赠与人所要赠与的财产的基本情况。如果涉及房产的,要写明该房产所在地区、占地面积、不动产权号等信息,还
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应当首先看是否满足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就是指的合同的条款,合同的条款是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根据,这个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之间的条款应当包括了当事人的名称,注册,标的,数量等内容。第二,需要看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都在异地,是没有办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能够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也就是登记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是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如果双方都在外地的,因为也不具有当地的户口,就不能到当地办理解除
一般来说,宅基地赠与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此,不能把宅基地随意转让、赠与,宅基地的赠与协议也就不具效力。 对于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把宅基地赠给别人,其实就是处分了不属于自
合同的样本应当包括主要以下条款。首先是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然后是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还应当包括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等。合同的样本是可以作为参照的,合同的样,最重要的是要明确具体的双方的权利义务,这
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也会随着主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66条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并不意味着清算和结算条款也会随之终止。换句话说,如果补充协议是合同中清算或者结算的条款,这时候就算主合同已经
主合同作为决定补充协议产生的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一般来说,补充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1、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主合同,也就是履行了合同的主债务,这时候视作主合同已经完成。就算主合同事后被确认为无效,补充协议也因为双方
拆迁宅基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茅草房每平方米补偿2000元; 2、砖房每平方米补偿2600元; 3、平房每平方米补偿3000元; 4、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500元。 房屋补偿一般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
宅基地补偿中又分为经济发达的地区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经济发达的地区,两层楼房每平方米是补贴三千元。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每平方米是补贴两千元。第三个项目宅基地附属物补偿也分为不同的种类,有水泥地、沼气池、仓库和厕所。水泥地每平方米补贴一百元,沼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