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实际施工人应认定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承包人。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没有资
建设工程因转包、违法分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依职权追加发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与实际施工人存在直接合同关系的
对于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最高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二条做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规定,这个请求权属于承包人。
实际施工人包括五种类型,1、转包的承包人。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4、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5、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
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简单来说就是经过层层分包最后实际施工的民事主体。
实际施工人应特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的实际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包括五类: (1)转包的承包人; (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4)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
实际施工人员类型如下: 1、分包承包人; 2、非法分包承包人; 3、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4、超合格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的承包人业名义从事施工的承包人; 5、施工工程必须招标但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承包人。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
不存在劳动关系。建筑施工企业与实际施工人之间只是分包、转包关系,劳动者是由实际施工人雇用的,其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并无建立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的合意。虽然不认定实际施工人的前一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 2、实际履行了施工合同义务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等。
离职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追讨工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应当向法院起诉。
追讨欠款时可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
追讨工程欠款有以下几个方法: 1、双方协商。可与总承包方、发包方等欠款方协商解决。 2、通过政府部门调解解决。若发生欠工程款行为时,也可请求政府设立的调解部门对双方进行调解。即使调解不成,起诉时调解笔录也可以作为证据,证实双方有施工合同的存
一般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追讨工程款。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