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可以。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产生任何影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
提供医疗救治,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社会,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因而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就有悖于工伤保险促进职业康复的宗旨。规定拒绝治疗
工伤后续治疗费该谁负责,视情况而定: 1、在职期间,员工因工伤或工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契合工伤保险医治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效劳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付出; 2、假如单位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员工造成了经济丢失,悉
工伤鉴定后还可以做工伤康复治疗。认定为工伤后,根据职工伤情应当及时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若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后续治疗费由谁承担?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工伤,治疗中止后仍需继续治疗,劳动关系终止后此项费用由谁承担呢?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
工伤后续治疗费包含医药费、护理费和经济损失等。在职期间,职工因为工作受伤或者是工伤复发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若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为其过错给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
工伤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 3、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