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工伤工资按平时工资福利算,由所在单位支付。
员工病假工资,需要根据其连续工龄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1、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员工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病假工资规定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工伤期间单位按病假工资发放不合理。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
病假工资计算: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在集体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没有工会的,则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
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来进行计算的。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因此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该待遇标准来继续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1、企业转让、改组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的,其在转让、改组合并前的工龄计入本企业工龄。 2、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全部计入本企业工龄。 3、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内的,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4、超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遇特殊情况、伤情严重的应批准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如没有工会的,则之间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