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遭遇商标代理机构恶意抢注: 收集好上述证据材料后在被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异议;如果商标已当被核准注册,被抢注人在五年内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撤销被抢注的商标。
商标被抢注的对于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恶意抢注商标如何维权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恶意抢注外国商标是违法的,如果该国与中国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协议,或者共同处于某一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系统内,则在该国注册的商标亦受我国的保护。注册人依据在该国注册时间享有在我国注册的优先权。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
判断注册驰名商标申请人是否恶意,可考虑以下因素:(1)有争议的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有贸易或合作关系;(2)有争议的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共处同一地区或者双方的商品/服务有相同的销售渠道和地域
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界定有以下几点: 1、看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通过这几
恶意抢注商标的后果是最终会被商标局撤销商标权,并且被侵权人可以向恶意抢注的一方申请民事赔偿。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恶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的认定,具体如下: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恶意抢注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