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10%至30%。建筑工程如果是包工包料工程,合同预付款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具体比例由双方在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并依约支付预付款。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年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最低两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 一、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 二、 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 三、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 五、工程质量评定单; 六、质量事故处理; 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八、洽商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一、主体结构技术质量检测数据;二、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质量资料、合格证;三、项目整体质量综合测试数据;四、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五、工程质量评定表;六、质量事故处理;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八、关于记录商谈完成的工
退还工程质保金的方式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退还或两年退还。工程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建筑工程质保金新规定: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3%,在工程建设完成前缴纳、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退还。
返还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法律规定是: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工程质保金及期限规定是:质保金不能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质保期是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装修工程等为2年。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质保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保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5%。
按以下流程申请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1、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返还申请; 2、物管办公室签署意见并盖章返还质监部门后方可退还; 3、对公告期间无问题的,由物管科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住建局质监部门; 4、有问题的,由开发单位维修,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