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不存在收养的问题。如果孩子的父母死亡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抚养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爷爷奶奶本就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需要办理收养手续。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
爷爷奶奶不可以收养孙子孙女。 如果孩子的父母死亡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抚养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爷爷奶奶本就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需要收养。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
养孙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 但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指定其继承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指定的人或组织,且继承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老人儿子去世后,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应当赡养老人。 有负担能力,是指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满足自己和第一顺序扶养权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合理生活
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能一次性给赡养费。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 养费的权利。
老人有儿女,孙子一般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养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养祖母的遗产,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子女不包括孙子孙女,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中所称的子女的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都是继承上的第一继承人。
孙子女、外孙子女一般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孙子外孙子女可以根据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在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内,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
孙子孙女有赡养义务,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规定了,当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赡养的时候,孙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
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不存在收养的问题。如果孩子的父母死亡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抚养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爷爷奶奶本就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需要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