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4条、第85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受害人。 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可提取
原告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公民。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有权依照行政诉讼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这里所称的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将审核受理。认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
可以提起刑事申诉的有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范围: 1、因为犯罪侵害而物质上受到损害的自然人; 2、因为犯罪侵害而物质上受到损害的单位,在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中,被害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予以纠正的活动。
刑事诉讼中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正当程序的行为,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主体包括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刑事申诉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
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 1、被害人;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 (2)必须按决定的方式提出申诉。 (3)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4)必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申诉人不得以判决、裁定或决定不公受冤、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