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问题主体有: 1、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处理公共财产的人员; 3、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受贿
对于村干部可以认定贪污受贿罪。如果村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如果村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
1、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 3、受贿罪的主体为在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罪,应当按照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
一、贪污罪1、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个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物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
第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虽然都是侵犯公共财产,但侵犯程度不一样,带来的社会危害就不一样。贪污罪侵犯的是非法对公有财产权占有,使用和收益等全部职能,而挪用公款罪只是对公款的占有和运用。第二,两者主观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意向是非法对共有财产
贪污贿赂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2、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
保释一般指取保候审,刑事案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现行检察院颁布的《刑事诉讼规则》,不得取保候审的有两类人,一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二是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同时,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有取保候审的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