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重婚不是丧失配偶继承权的理由。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等的是丧失继承权的理由。
没有。继承法中有这样一个名词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再婚老人有权继承配偶遗产。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里的夫妻也包括老年再婚的夫妻,且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婚丧偶有子女继承权。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实际上是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也就是意味着父母是享有子女的法定继承的权利的。
配偶没有代位继承权,法律规定是享有代位继承权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
1、如果离婚是发生在原配偶父母死亡之前,即离婚时尚未有遗产可供分割,则已离婚的原配偶不能取得前夫父母的遗产; 2、如果离婚是发生在原配偶父母死亡之后,即离婚时已经有遗产可供分割,则已离婚的原配偶可以取
配偶的父母没有法定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1)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
婚前财产配偶有权利继承。这里所说的权利是指,配偶享有的法定继承权。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婚前财产。因此,当该方去世的时候,这一项婚前财产就能够被认定
配偶和子女如何继承遗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持有股份的分配并不是简单的一家一半,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夫妻双方均持有同一家公司股份的。如果该公司除了两夫妻以外还有其他股东的,夫妻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