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点的,则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看合同标的,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若是合同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交易的地点可以成为履行地。
首先,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次,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
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
合同履行地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履行地点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
当事人不依约履行房屋买卖协议的,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协议的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违约方拒不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
当事人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应退房款。对于买受人取得的房屋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对于出卖人应当返还所得价款,存在违约情形的还应当赔偿其他造成的损失。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下: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为有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存在欺诈胁迫的、意思表示虚假的为无效。
首先,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次,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
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则以合同中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如果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一致的,则以实际履行地位合同履行地。 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则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交货地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还
口头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