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下列人具有代位继承权: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
代位继承人的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
侄儿没有代位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二十年。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如下人员具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等。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遗产其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的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被
养子女也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表其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即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不但被继承人收养的子女的
1、代位继承有诉讼时效,时效为3年。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代位继承并非必须付出赡养义务,只有在祖父母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的条件下,并且孙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的条件下,代位继承人才必须承担赡养的义务。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又没有生
代位继承的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4、
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 1、被代位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且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法定继承权; 2、代位继承人必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