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刑法中关于非法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立案规定是,如果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可构成该罪,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 2、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3、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 (三)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有造成文物严重损坏或者无法追回
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件以下三级文物,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认定本罪的关键是这种行为是否得到批准。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是合法行为;反之构成犯罪。 《文物保护法》规定,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收藏的文物必须经文化行政部门备案;一级文物藏品的调拨藏品,必
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私自处置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具体有以下方式: 1、行为人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2、私自非法出售由国家保护的文物、图书等藏品;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
非法经营危险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违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如果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进行立案: 1、非法拘禁连续拘禁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可进行立案; 2、累计三次或以上对他人进行
在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持有,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鸦片数量达200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甲基苯丙胺数量达10克以上的; 2、涉嫌持有吗啡的数量达20克以上; 3、杜冷丁重量达50克以上; 4、盐酸二氢埃托啡重量达2毫克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