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 2、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 3、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 4、建设工期; 5、竣工验收; 6、质量保
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含以下三种类型: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类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类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指的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相应工程价款的合同,通常该合同需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
建筑行业发展迅猛,随之而来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存在许多的疑难问题。例如常见的非法转包。非法转包就是指的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3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4种:一、和解。和解是指的纠纷当事人自行进行协商,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二、调解,调解是指的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三、仲裁。仲裁是指的发生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将争议提交到仲裁机关进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为挂靠人。建设工程挂靠一般情况下
建筑行业发展迅猛,随之而来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存在许多的疑难问题。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资质挂靠现象突出,非法转包现象突出,资金管理漏洞突出等。以挂靠产生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为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主要包括了以下步骤:第1步就是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完成之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问题,那么要及时进行整改。完成自检之后就由监理单位进行预验,也就是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在验收之后要向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78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条中“应当”一词表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只能采取书面形式。而根据《民法典》第469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建设工程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之中需要遵循一些原则。第1个原则就是平等原则,第2个原则是自愿原则。双方必须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第3个原则是公平原则,双方必须要公平合理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不能够显失公平。第4个原则是诚信原则,双方应该诚实守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
建设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者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者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一般的民事合同,不适用于特殊的诉讼时效,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规定,也就是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当在债权到期之后的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其可能会散失胜诉权,债务人将取得时效抗辩权。还需
无效的工程施工合同如何处理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以后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工程价款的,应该及时予以支持;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且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形分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