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为七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七日是指自然日。若期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则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满之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宣捕,并需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逮捕的执行情况。公安机关在逮捕时,需要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然是有时间限制的,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是七天。从人民检察院接收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相关材料之后就应该在正常的工作日之内,对是否准予批捕作出答复,并制作相关的通知书的。人民检察院在不批准逮捕的情况下要告知公安机关不予逮捕的
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查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认为不构成犯
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时间一般是七天。《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批捕,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
检察机关批捕的时间要求是拿到申请书后七日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