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工伤复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被认定为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2、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需要住院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费; 4、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当事人不服工伤待遇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
根据现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而且,按照目前劳动争
退休员工享受工伤保险的方式为: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遗公司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所有义务,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流程:劳务派遣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
工伤保险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仲裁庭应当裁决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持;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发生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属于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可以相互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
未入保险工伤待遇的赔付是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工受伤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