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申请公租房对离婚间隔的时间并没有规定,只要符合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如: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公租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都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离婚3年后可以申请公租房。根据规定,离异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原有住房办理产权转移满3年后,未取得房屋产权且已不在此居住的一方,原有住房不再认定为个人住房。在个人名下无住房之后才能申请公租房。离异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原有住房办理产权转移满3年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后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区房管局审核后上报市房管局复并出具证明;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公开摇号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 2、申请人的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 4、申请人的
哪些情况下,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呢: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4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
农村户口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根据法律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夫妻离婚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如下: 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
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夫妻共同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
夫妻离婚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如下: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
申请离婚与分居没有必然联系。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使双方不分居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并且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