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权确认之诉起诉状的书写方式:首先,应当写明原被告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内容。其次,应当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最后,应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是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对外确认依据是工商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得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是出资。股东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费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
股东资格确认属于民事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股东资格确认属于民事纠纷。
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 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中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因为公司的利益与其没有关系。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在法定条件下都是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应当经过前置条件。
公司股东资格可按以下规定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
第一,源泉证据,又称为基础证据,是指证明股东取得股权的基础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比如出资证明书、股权转让协议等,就属于源泉证据,这些是证明股东资格的原始证据。第二,效力证据,又称为推定证据,即股东名册的记载,凡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推定为股东,享
只有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才能提起公司决议效力之诉。对于公司效力之诉,法律只明文规定了决议无效、撤销、不成立之诉,并未明文规定确认决议效力之诉。
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条件如下: 1、形式要件,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的记载; 2、实质要件,即已经签署公司出资协议、出资、取得出资证明书、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或未订立协议,但实际以股东身份参与了股东大会等。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有很多,主要包括股权转让瑕疵、代持股行为、股东除名、虚假增资行为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