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所谓答辩,是指被告或第三人对原告所主张的权利和事实进行陈述或提出抗辩意见,进行答辩的人称为答辩人,对方则称为被答辩人。所以在进行答辩时,被答辩人只能是原告。被告人和被上诉人提出答辩,这是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中的必经程序,也是一项重要诉讼权利
答辩状首先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其次应当写明答辩请求,事实和理由。最后答辩人签字盖章。
诉讼离婚时需要的材料包括: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
第一是关于双方婚姻关系及感情破裂的证据,主要是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方面的证据包括对方是否有出轨、虐待自己、吸毒、刑事犯罪等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二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证据主要是孩子出生
涉外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
诉讼离婚必备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
家庭暴力诉讼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写离婚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这里提到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子女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证据,包括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诉状和证据材料到被告户籍
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需满足的条件是: 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的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等;对方对待离婚案件的态度和对方生活中有什么劣习,如吸毒、赌博等情况。 (2)感情破裂证据,双方认识的时间和方式;结婚的时间和地点、婚后两人感情
起诉离婚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
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 2.须与被告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3.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提起诉讼的,女方不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