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劳动者受工伤时,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对劳动能力有影响的,可由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依法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一般会在六十日内作出决定;必要时,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认定工伤的程序:公司在三十日内及时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社保行政部门依法受理后,一般在六十日内作出决定,将决定书发给职工一方与公司;如果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法取得鉴定结论。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
办理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 2、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灭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提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2)
工伤认定的时间: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这样进行工伤认定: 1、由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查验; 3、有关部门审核查验之后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等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的,本人或者本人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一年内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该带上工伤认定申请表
我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关于工伤等级的鉴定首先要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做鉴定。 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鉴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