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附条件赠与作为一种特殊的赠与,在受赠人获得较大利益,负担较小条件的同时,满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指定的第三人的特定权益,因而成为赠与合同的主流形式。实务中,因受赠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约定条件引起的赠与合同纠纷也日渐增多。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属于典型的单务合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以下撤销权: 1、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公证或依法不得撤销的除外; 2、法定撤销权,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是赠还是不赠的选择权在于赠与人,受赠人只能等待赠与人的交付行为,而不能采取积极的行动催促赠与人尽快履行合同。 但是,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则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无撤销权,故赠与人不交付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单务合同指其中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赠与合同不是有偿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交付赠与物,在明知赠与物有瑕疵的情形下不能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赠与合同只要生效后是永久有效的,除非当事人撤销赠与,或者合同被认定无效以及被申请撤销。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时,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效力没有时间限制。公证本身是没有时效不会过期的。赠与合同效力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赠与合同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有设置就按照该条款办理。
赠与合同中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该合同受法律保护。一般不具有法定无效情形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赠予合同中赠与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如下: 1、转移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的主要义务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和标准,将标的物转让给受赠人,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赠与合同是免费合同,赠与人只有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
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有实际的所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虽然可以口头赠与,但是它们可是有特殊“金刚罩”的“特种赠与”哦。只要当事人进行口头承诺就生效哦,这是为了保护公益事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