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以下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1、带有民族歧视等不符合公序良俗的标志; 2、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3、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4、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的国名、国旗、国徽、国歌等相同或
首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其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注册商标注销的情形有: 1.因商标注册人主动申请的,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 2.因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的; 3.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
1、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
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有: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其他单位和
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 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
商标权的终止常见有以下六种情形: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未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自核准之日起,商标注册的法定期间10年。若既未在法定有效期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又没有在法定有效期期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
由于使用了法律所禁止注册的标志和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之商标的撤销,商标局可以主动依职权进行。具体情形包括: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而进行注册的商标,即使用了法律禁止使用并禁止注册的标识作为商标而注册的情形。 2
注册商标撤销包括以下情况: 1、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被商标局撤销的情况; 2、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而被商标局撤销的情况; 3、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注册人名字、地址等事项,且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