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有时间限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
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超过二个月。但是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或者是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者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因案件不同而不同,最长期限是20天。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是四个月以上。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一般最长为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公安机关需要进行逮捕的,一般会在拘留之后的三天里面,提交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对于多次进行作案、结伙作案的一些重大嫌疑份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会适当的延长到三十天。人民检查院在接受了公安机关,提请了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
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的没有期限规定;需要补充侦查而不批捕的,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且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刑事拘留后,批准逮捕的在十天以内;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到三十七天,其中七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
如果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不得超过14天,只有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才不得超过37天; 如果超过期限没有证据证明需要逮捕的,要立即释放,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就要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时限是15天,对于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在开庭审理案件之前,需要先按照流程进行侦查,侦查后可根据收集到的证据批捕案件当事人。对于在批捕前需要再次侦查的,需要在首次侦查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否则侦查的行为不仅不具备法律效力,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