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
工伤待遇的主要内容如下: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
有如下规定: 1、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但工伤治疗须在定点医院,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伤保险治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收费标准。 2、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以国内市场普及型产品为限。 3、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因
工伤待遇的主要内容有: 1、医疗待遇,医疗费用报销、住院伙食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标准支付,需要护理但单位未出人护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
被认定为工伤的待遇包括: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接受工伤医疗的
它是指支付给一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达到生活护理等级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都是按月发的。按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应每年调整一次。
职工可依法享有下列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首先要看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否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如果不上岗,则发放最低工资的生活费用。如果上岗,则按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待遇可享受的时间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此,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也是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月。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