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一起偿还。这是由于婚姻关系就是一种经济和人身结合的共同体关系,夫妻双方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荣共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是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就属于一般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
夫妻之间婚前的欠款,在法律层面,是不用共同承担的。婚前欠的债属于个人债务,是在夫妻结婚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并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结婚后的债务,是因为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东而已,两者之间并没有共同债务,母公司的债务不会由子公司承担。另外,子公司的债务也不会由母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
股东未出资不足的话,需要承担一定的对外责任。具体来说,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应该按照注册资本的要求补足出资,以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以现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情况或信息真实了解和掌握的权利,是股东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基础性权利。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隐名股东想要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内部直接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应参照《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离婚前欠下的债务,离婚后不一定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1、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者是夫妻以共同的意思作出的欠款,或者是一方作出的,但是该笔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需要。
挂名法人要有以下情况才能不承担责任: 1、挂名法人代表有约定协议免责的,可以依法免责; 2、公司作为民法上一个独立的实体,以自有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法人代表只是对外代表公司,所有民事上的责任都是由公司来承担,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担,当然,自己有过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共同体的破裂,这时候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多重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夫妻双方应当及时对夫妻共同债务,达成一致的偿还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首先,需要确认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以
不法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损害他人的名誉权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名誉一般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
车祸死人司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车祸死人,如果司机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一般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