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若受理的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当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
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从收到单位或者职工一方的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计算;但是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上述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
员工自己去工伤认定的时效限制是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用人单位要在受伤后1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请,用人单位不给申请的,个人在受伤后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的期限,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期限是60天内。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时间规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天到六十天之内做出认定结论。 工伤认定的期限一般是三十日,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
工伤认定的期限一般为60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