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不一定。如果是婚前有一方个人出资购买或者是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赠予一方的,则该婚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或者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赠予子女,那么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离婚后如果有法定的情形的,还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发现在离婚协议中有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另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割的相关约定,或者对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的分割条款反悔的情形,都能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该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除外。
夫妻一方得到的遗产,并不是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得到的遗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下面这些属于一方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执行婚前财产。夫妻离婚时,双方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够偿还的,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偿还比例,但是协商内容不能侵犯债权人的权利。离婚后对于已经分割开的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人还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执行婚前
1、婚后财产大多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一部分可能是夫妻间个人的婚内个人财产,即结婚期间夫妻个人独有专属的财产。 2、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因个人生病或其他原因收得到医疗补偿,以及父母遗嘱或其他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是专给一个人的财产。
关于“房产上只有老公名字是否属于夫妻财产”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
不可以请求分割财产,但有下列重由且不损害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指的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不具有专属性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了:双方的工资、奖金、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普通的继承或受赠与的财产等。
共有财产,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等。
婚后收入购买的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