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购买的回迁房超出了合同约定的面积,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
购房合同超出约定的面积,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如果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事先没有就此问题约定协议的,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由被拆迁人买单,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就由拆迁方买单,如果事先已有约定就从其约定。
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第一,以家庭为申请对象,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第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第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1、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否则开发商违约,业主拿产权证的时间会拖后。 2、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
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1、拥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年收入十分低,家庭困难; 3、现在没有房子居住; 4、现在有房子但是住房面积十分的小,低于了相关市、县制定的标准。
每个地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都不一样,但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普遍的购买条件是: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
诈骗后怎样才能把钱要回来唯一的方法是报警。买经济适用房被骗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局报案。买经济适用房被骗了以后千万不要慌张,保持头脑清醒,及时报案,被诈骗的钱还可能被追回来。
一、实施收回操作的,当事人经核实属于违规骗得购买经济适用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退回已购住房,并进行处罚; 二、实施补差价操作的,当事人参照当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市场评估价格与原购买单价之间的差额结合该住房全部建筑面积缴纳差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但要符合以下内容: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五年后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购房合同超出面积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