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机关单位清退临聘人员,补偿标准要看情况,如果是非法辞退,需要根据临聘人员入职年限,赔偿双倍月工资。而机关单位按照正常程序解除合同的,赔偿基数是平均月工资。如单位有正当利益辞退员工的,可以不用支付赔偿。
现在,按《劳动法》规定,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没有以临时工和正式工来加以划分,临时用工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用工方式。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
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原来的“临时工”的概念一般不复存在,因此应将该“临时工”理解为单位的聘用人员。 1996年《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
不管是不是临时工,非合法理由,孕妇是不能辞退的,孕妇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金,用人单位不得辞职怀孕女职工的。若该单位违法辞退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赔偿金。
1、在法律是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只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劳动关系方式。 2、不管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长短,只要双方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就应该
经济补偿金不因工作年限计算办法不同,不同的是到手的数额。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享有的经济补偿金,不因工作年限不同而计算办法不同,十年以上工作年限的劳动者与十年以下的劳动者,按同样的办法计算。不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无需向劳动者支付有关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则需要向劳动者按照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期满后被辞退有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
劳动者被公司辞退,如果满足了法定情形的话,公司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确定。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计算。工作期限不满六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