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5、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证件: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诉讼离婚需要以下证件: 1、起诉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准备以下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如下: 1、申请离婚需要带上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同底2寸近期免冠半身单人照片男女各2张,到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需要夫妻本人都到场,结婚证遗失的,需要原办理结婚登记机关具的查档证明; 2、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离婚手续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从提交申请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到领取离婚
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携带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案件起诉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起诉状; 2、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身份证; 3、子女情况的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
离婚手续材料: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对材料
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一、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二、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 三、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四、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如果二人育有孩子,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
离婚有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所需材料也有所不同。 一、如果是登记离婚的话,需要准备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如果是港澳台居民还需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如果是华侨、外国人还应当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国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提起公诉书、身份证正本二份、结婚证副本二份、另一方的居住证明或者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