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
农村征地补偿太低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可以就补偿款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征地补偿太少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沟通;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被征收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
农村征地补偿太少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沟通;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被征收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属于荒地,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荒地可能归属国家,也可能归属集体。这里需要看该土地到底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如果是国家所有,政府征用,就不是征用,是代表国家使用,不需要给违法在土地上种植的人补偿的。如果是集体所有,那么应当根据规定予以补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给的经济补偿太低的,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
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对于政府在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过程中,没有按照补偿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的错误裁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启动再审。 在再审审查和审理中,要注意运用行政和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