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要让债务人配偶追认债务,则该债务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行使债务追偿权,但是债权人必须能够证明一方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负担的。
共有债务的追偿权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行使。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行使债务追偿权,但是债权人必须能够证明一方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负担的。
可以的,只要担保人担保的金额是债务人婚后借贷的,就可以看成是债务人与其妻子的共同债务,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妻子追偿的 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偿吗问题答案如上。
1、债务人过户给配偶,如果具有下列情形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 (1)以放弃其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 (2)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情或
借款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被告,但借款人所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共同偿还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借款人的债务是其个人债务,则配偶不能作为共同被告。
根据情况判断,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索赔,但需要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约定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负债
首先,一方在离婚后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配偶没有义务共同清偿。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要就各自的欠款偿还份额
债务人死亡后,其配偶不一定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在以下情况中,其配偶有义务清偿债务: 1、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都需承担对外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故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请求
如果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一年以内,则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因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破产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无偿将财产转让他人的,破产管理人有权撤销该转让行为。赠与,属于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