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
贷款诈骗罪构成条件主要有: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 2、行为人必须有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 3、诈骗贷款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贷款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
下列情形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2、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3、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4、冒用他人信用卡。 5、恶意透支信用卡。 诈骗数额不同会有不同的量刑幅度。
不构成票据诈骗的情形: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
以下情形不会构成票据诈骗: 1、不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误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3、不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等。
不构成票据诈骗: 1、不知道是伪造、变造、无效的金融票据; 2、将别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 3、不知存款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误签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4、签发汇票时,本票因过失记载错误; 5、不知道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行为人构成骗取贷款罪既遂的,法院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情形包括如下: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无效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3、无实际履行能力,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合同,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接受对方支付的货物、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对象是双重对象; 2、客观上是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上是故意构成的,目的是非法占有。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构成贷款诈骗罪行为如下: (一)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二)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三)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四)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
以下情形构成诈骗罪: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