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当事人如果同时约定上述两种违约责任的,则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来适用。
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首先,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并用的。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不可并罚。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一般不可以同时适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不能同时适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时候,只能要求承担一种责任,因为一个行为一般只需要承担一种责任。但是,如果是两个行为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那么可以同时主张。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一般不可以同时适用。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不可以同时提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量的钱款。损害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
一般不可以并用。法律中的违约金具有多种性质,但是最主要的性质是违约赔偿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那么违约金的适用就可能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发生冲突。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不可以同时适用,当事方只能选择一个。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自行约定数额或者是计算方式。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不可以。 1、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那么此时,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 2、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因此,对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是不能同时主张的,只有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所造成损失才能请求支付超过违约金的赔偿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或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