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网签和购房合同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房产属于不动产,国家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所以严格意义来说网签和购房合同都不发生法律效力,主要看卖家和哪一位买家已经办理好了过户手续,实现了法律意义上的物权转移。
租赁房屋拍卖时,承租人可就该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卖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法院拍卖程序中保护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
此种情况下该合同应认定为可撤销。因为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其所侵害的仅仅是其他股东利益,而并非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就不应轻易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这样认定的优势在于督促权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因为基于共有关系,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最高效力,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产生的,不具有此效力。本着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作为房屋,无论以前的共有形式如何
维修基金是业主购房时缴纳的为将来房屋修缮的基金,单户核算,同一管理使用,是房屋的养老金。该笔钱是在前期物业房屋的保修期以后使用的。以后如果房屋修缮后使用完了,根据规定由业委会筹集。
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 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 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
买卖作为遗产的房屋要先办理继承,后进行买卖。继承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种方式,继承人按法定程序继承房屋后,房屋所有权转移,继承人可以自行对房屋进行买卖、处分等行为。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承租人、共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性质如下: 1、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2、优先购买权是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的权利;
这样理解优先购买权的性质:优先购买权是一种优先权、选择权、救济权、法定权。且该权利仅在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在与其他人处于同等条件下,才依法享有。
遗产继承应当在遗产房出售前完成。遗产房的交易比较麻烦,特别是在遗产继承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情况下。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所有遗产都处于继承人之间的共有状态,如同夫妻共有财产一样,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单方面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
买房是先签合同再向银行进行贷款。买房贷款相当于将购买的房屋给银行设定了抵押,在贷款人无法偿还银行款项时,银行可以就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对拍卖所得的款项进行优先受偿,以保障银行的利益不遭受损失。所以买房贷款是需要先签订买房合同,再用房屋向银行